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6-01-08

为做好劳动者技能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兴区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结合大兴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

支持大兴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面向职工开展技能研修培训,企业可自行组织,也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发展需求,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职院校、技工学校等机构深度合作,组织技能人才开展前沿理论、工艺革新、技能提升、交流研讨等内容的技能研修。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应紧密围绕大兴区经济产业发展及“两区”建设发展需要,加强紧缺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

对经有关部门、专家认定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研修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资金补助,每个区级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万元。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申报

拟举办技能人才研修班的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方案(附表1),内容包括:研修目的(需以技术攻关为课题)、内容方式、教学管理要求及所需资金预算等情况;

(二)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申办表(附表2);

(三)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班学员名册(附表3);

(四)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班课程计划表;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情况进行评审。

三、项目开展

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可采取现场教学、专题研讨、技艺交流、参观考察、“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每期参加研修人员不低于15人,由企业遴选本单位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加,培训总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线上教学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8学时,且不得采用录播课的形式进行。

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应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家教授、具有丰富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在企业生产一线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担任授课教师,同时选取既与生产实际贴切,又能反映生产领域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和发展的教学材料,保证研修培训的前瞻性。

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应注重围绕生产实践中急需解决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将企业生产需求融入教学设计、课程设置、研修培训各个环节中,提高研修成果转化能力,提升理论对生产实践的指导性。

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应加强教学管理,各研修班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方案》(附表1)开展教学,建立学员档案,记录日常学习情况,对完成研修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结业证书》(附表5)。结业时,企业要对研修培训成效作出评估和总结,并将研修培训工作总结、学员在研修培训中形成的专题报告论文等研修成果以及《关于申请大兴区企业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补助的请示》(附表4),书面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资金支持及管理

研修项目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发现弄虚作假、挪作他用等情况,区人力社保局将取消该培训项目,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2022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表:

附表1.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方案.docx

附表2.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申办表.docx

附表3.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班学员名册.docx

附表4.关于申请大兴区企业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补助的请示.docx

附表5.大兴区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结业证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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